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还用他来报告,我临睡前已经把他的全身检查了一遍,我坐起来,补充:“第三,你腰上的那两个包还在原处,你还是不可以戴假肢。”

“能不能不要哪壶不开提哪壶?”他轻轻说,“对不起,弄得你一夜没睡。我发誓,我很注意保养,也很注意锻炼,其实很少生病的。”

“我也是。”我得意洋洋的说:“能吃,能喝,能睡,能玩儿,充实幸福地度过每一天。”

吃过早餐,沥川陪我到附近的商场买了换洗的衣服和鞋子。我给姨父姨妈买了她们最爱喝的糯米茶,给豆豆买了玩具,给珠珠姐买了化妆品。沥川将我送到姨父工厂的宿舍区门口,他拿着双拐,跳下车,替我开门。

我拉着他的手不放:“跟我去见姨妈吧,我姨妈比我爸好说话。她一定会喜欢你的。”

他想了想,说:“下次吧。”

他把我送进大门,站在一棵树下,把我买的那些礼物交给我:“别呆得太久,吃完了饭就溜回来,好不好?我带你逛昆明。”

“哥哥,是我带你逛,还是你带我逛?”

“我带你逛。枉称云南人,到了昆明,东南西北都分不清。”他说。

我依偎在他怀里,不肯走。

“走吧,早去早回。”他伸手过来,帮我系紧风衣的带子。

“好吧。”我恋恋不舍,依然仰头凝视他的脸。

他垂下头,在我的额头上轻轻地吻了一下。然后推了推我,说:“我觉得,我们好像被围观了。”

我转过头,看见七个人,整整齐齐一排,站在离大门不远处,瞪大眼睛看着我。为首的是一位中年妇女,拿着一个大菜篮子,里面装着一条大鱼。

那辆奔驰就停在他们旁边。

我举起手,向众人“嗨”了一声:“姨妈!”

17

昆明号称春城,其实冬天还是很冷,不是北方的那种冷,是湿冷。

我和沥川穿的是一模一样的衣服:灰色高领毛衣,牛仔裤,旅游鞋,外套一件深蓝色的风衣。沥川说,这种打扮,走到路上,一看就是一对情侣。其实,除去手中那根无法离开的手杖,沥川穿任何衣服都像香水广告的模特。而我,走在大街上,对着玻璃孤芳自赏,自诩有两分姿色,和沥川的相比,就太普通了。我都不大好意思和他走在一起。

因为担心过敏会引起皮肤感染,沥川在我的苦苦哀求下,没有戴假肢。他在自己的blackberry上计划了我们一天的日程:早上去官渡古镇吃小锅米线,购物,从姨妈家回来去大观楼,莲花公园,有力气的话爬一下西山。晚上去金马坊,到驼峰酒吧喝酒,去LDW吃米线。沥川的一大特色是,他每天早上起来,洗漱完毕之后的第一件事,就是写一个“To do list(今日要事)”,并时时检查他的各种计划:周计划、月计划、年计划、五年计划,自认为是个很会安排时间的人。

沥川还有一个特色就是学中文喜欢偷懒。比如在路上,如果看见什么招牌是英文的,哪怕是拼音,他就不记中文了。我问他,什么是LDW?

“老滇味啊!”他得意,觉得比我更云南。我晕。

我姨妈捧着大菜篮看着我,脸上的表情很复杂。姨父只是莫衷一是地笑笑,我知道他比较好对付。剩下两位表姐和姐夫,袖手旁观。小男孩豆豆,东张西望。

“姨妈,这是王沥川。我的……”我舔了舔嘴唇,“朋友。”

沥川微微颔首:“姨妈,您好。”

我不得不说,此时的沥川目光深邃,神态矜持,气质清贵,言语坦荡,给人一种摄人的魄力和压力。

我姨妈打量着他,半天,点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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