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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2章 局座从不违反原则(2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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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李总,你兄弟今年多大?」

「刚好三十岁。」

「结婚了没有?」

「结个屁,谈几个都因为买不起大房子吹了。」

「三十岁,单身,有水电工和保安的经验,这样的人才不能埋没了!」

「卧槽,这也行?」

李老板直接惊到了,不是,建邺市的辅警招聘这麽潦草的?

太草率了吧!

不过我喜欢!

「先别急着高兴,个人档案先发过来。」

「然后呢?」

「然后我知道藏龙区有不少想要找知根知底上门女婿的寡妇,要求不高,工作稳定人老实,有没有钱不重要。」

「先结婚,再迁户口,五天搞定。」

「有寡妇资料吗?」

「当然有,双向奔赴嘛,也算是半自由恋爱。」

「我就说局座高见!」

李老板万万没想到局座居然有如此灵活的手段,既不违反原则,还加强了跟自己的友谊,局座理应在建邮市警察局有一把交椅。

为了给局座排忧解难,李老板当天晚上骑着摩托车就去卧虎区「行侠仗义」,就是打击一下飞车党,顺便打断了十几个「骑士」的腿之后,就给卧虎区警察局报了个警。

第二天接着干,在建邺东站还顺便抓了三个卖粉的「毒虫」,直接把卧虎区警察局的值班警察都整不会了。

连着干了好几天,建邺市警察局直接疯了,开会讨论如何解决本市「模仿犯罪」风潮这件事。

萧局长没有发表意见,关他屁事,他现在治下「海晏河清」,还不是美滋滋?

「老萧,对『黑猫侠』的模仿,最初就是在藏龙区发现的,你有没有什麽看法?」

「首先最初是在庐州出现的『黑猫侠」模仿,而且后续庐州也出现过多次『黑猫侠」模仿案件;其次藏龙区的所谓『黑猫侠』模仿事件,最终发现绝大多数都是以讹传讹,是当地群众配合警方的成果,跟『黑猫侠」关系不大。」

萧局长被上级长官提问,当时就狡辩了起来。

长官们说「黑猫侠」模仿者先出现在藏龙区,可不是现在藏龙区冒出来的啊,再说像「河西公园路老中青少年鬼火事件」,那都是我藏龙区分局齐心协力的结果,如果真是什麽「黑猫侠」助力,那我们警队成什麽了?

可不能乱说。

「最后呢,我认为现在市面上的一些所谓「模仿犯罪』,都是无稽之谈。其实年轻群体中,有很多娱乐活动,比如cosplay,我看同志们可以多了解一下。之前几个女同志扮演的『警官朱迪」,也是同样的娱乐宣传活动。年轻人活泼一些,在网上发一些小视频,是不用当真的。社会面没有出现什麽动荡,维持着以往的安定祥和,那就很好嘛。」

萧局长现在根本不慌,你让我说什麽?说我藏龙区有「黑猫侠」?

你咋不说「黑猫侠」本侠嘞?

是不想吗?

还是因为爱?

亦或是「黑猫侠」本侠现在资产过亿,还有好几个工厂,解决了几百个上千个就业岗位?

最后会议和平收场,反正卧虎区那边要更加焦头烂额一点,毕竟总不能说是靠着「黑猫侠」破获了一个买卖白面儿的团伙吧?

那也太了。

只能说.·····

懂的都懂,反正萧局长的同僚们多少带着点儿心照不宣。

上面其实无所谓底下有什麽勾当,只要一个合适的解释就行。

有解释,面对议员的质询,那就可以随便放黑屁,愿意相信就相信,不愿意相信那我也没办法。

至于「黑猫侠」—··

哪个大城市没点儿「都市传说」或者「都市神话」或者「都市怪谈」了?

很正常。

不一定是真的。

至于说苦主要闹,闹去好了,平时警队都这麽照顾了,也没见你们收敛一下给面子啊。

尤其是像「河西公园路老中青少年鬼火事件」,当地派出所一届一届换了多少所长副所长了?

改过不啦?

本地乡贤从老到小一个个都是追风骑土,比足球运动员还要追风,怎麽不说给建邺市警方一个面子,稍微收敛一下不要扰民?

现在被人扒光了绑在小树林里用鞭子抽,就想起来我警务人员的好了?

那我建邮市警方也有理由说的,当初没有「黑猫侠」的时候,你们不配合;现在出现「都市传说」了,你们就要我们警方配合,配合得了吗?

配合不了一点,什麽「黑猫侠」,那是我建邺市警察局藏龙区分局的吉祥物!

拜托你们这些乡绅先搞懂我市警队宣传的理念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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