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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94章 相逢的人会再相逢,有缘让我们相见(2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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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一次,虽然没和上次一样,上了警车就直接任务完成,但是在大概审讯到一半的时候,就给林立弹出了这个提示。

林立认为,导致这个情况的结点,应该是镇魔使们确认自己阻止惩戒的任务目标,是没有争议的恶修的具体时间。

这个时间无伤大雅,重要的是这个数字能从0变成1,意味着林立的想法是没错的。

钓鱼执法也是执法。

那麽,这个任务一下子就变得清晰了。

——继续以身入局,胜天半子。

也算是致敬合欢宗,缅怀小静和菲菲。

「后续的话,如果有什麽需要你作证,或者将资料传给我的话,我再联系你?」严傲松拍了拍林立的肩膀,说道。

通过刚刚的交谈,严傲松已经和林立互通姓名,并也加了微信好友,方便后续联系。

「好的严叔。」林立点点头。

「对了,小林啊,你平时有防身意识是没错的,随身携带伸缩棍也是不违法的,但是,你既然随身带了这些武器,你就一定要注意防卫的力度。」

严傲松关心道:

「那个混混有一点说的没错,要是出了大事,你手里还提前准备了武器的话,法理上就可能认为你是有所预谋的,这个是脱不了干系的,或者说会扯皮扯的很麻烦。

因为本身你携带武器,就很容易被认定防卫过当。

至于叔这麽跟你说的意思,不是让你从此以后不带武器防身,有防身意识是绝对正确的,而是要注意反击的力度,对方要是认输了,就别继续打了。

这次没什麽事,下次你要是没收手把谁打残打废了,说不定还要你赔钱,这不是惹的一身腥臊麽?」

严傲松神色和蔼。

林立闻言,捏着自己的下巴缓缓的点头,眉头紧锁。

严傲松完全是出于好意才这麽提醒的。

毕竟事实如此。

遇到危险时,你拿着自己口袋里的匕首弄死凶手,和用路边的石头砸死凶手,前者被判定防卫过当的可能性,绝对是比后者大很多的。

只要是武器,就会有这种倾向。

「严叔。」

林立的眼睛突然亮了,有了一个绝顶聪明主意的他,看向了严傲松,迫不及待的想要分享。

「嗯?怎麽了?」严傲松看向林立。

「如果我带假牛子拿着防身呢?」林立开口。

「什麽东西?」严傲松没听清。

「二三十厘米的假喆,我感觉威力应该和伸缩棍差不多。」

林立伸出自己的手,虚握住空气,在严傲松面前展现了棍法。

严傲松:「(;☉_☉)?」

「什麽b玩意儿?!」

严傲松又问了一遍,声音很大。

——他耳朵其实已经听清楚了,但脑子硬说耳朵你他妈没听清楚,重新再听一遍。

「就假的那玩意儿啊,就这个。」林立很有耐心,伸手虚空戳了戳。

「别乱指啊!!」当林立重复三次时,严傲松终于确定自己没听错。

严傲松看着林立,神情复杂到极致:「你……」

「叔,你看,如果我随身携带这东西的话,第一,它的定义不是武器,别人要是问,我就说是我自己拿来用的,这样就不存在自身刻意携带武器;

第二,只要买的是硬的,其实软的也行,都是很有战斗力的,拿来抽人还有精神上的伤害,足以给想要加害我的人一个震慑。」

林立觉得自己简直就是个天才,完美的解决了身上需要武器但是又不能有武器的阿诺式矛盾。

自己的头凹凹的。

「等下丶等下,我缓缓。」

然而,对于林立的发言和逻辑,严傲松的选择是靠着墙壁休息一下。

林立今晚遭遇了抢劫犯是很惨,可严傲松就很好了吗,今晚他可是遭遇了强健犯——脑子被强健了。

「理丶理论上是丶是这样。」许久,严傲松才结结巴巴的说道,「但,但我觉得林立啊,你要不还是带着这棍子吧,注意点力度就可以了,棍子挺好的……」

「不不不,您说的才对,我回去就换我的防身武器,就应该按你的来!谢谢严叔叔,你的这个点子和建议太棒了!」

但林立已经听不进去了,他诚挚的感谢严傲松道。

「不是!」严傲松瞬间应激,瞪大了眼睛:

「别乱说啊,我没教你这麽做啊,这全是你自己的想法,要是有人问起来,你不能说是叔让你这麽带的,千万千万啊!」

出了事千万别把为师供出来啊。

「叔,喝水不忘挖井人,没有这样的道理。」但林立怎麽能这麽做。

都说了,林立师从全小将,那必须讲究一个恩情。

严傲松:「……」

可你小子乾的这事儿根本不是挖井,而他妈是背井离乡啊,乡民们要是知道这井是我指使你背走的,肯定骂死我啊。

「真没必要,真没必要。」严傲松坚持道。

「好吧。」林立对此表示了些许惋惜。

严傲松长舒一口气,太好了,躲过一劫。

他现在只希望不要再有不长眼的人去抢劫林立了,从黄毛等人的口中得知,这孩子的战斗力也是一顶一的好,并且形容的格外狰狞恐怖,甚至说还会妖术。

肯定有夸张的成分,但证明了林立确实不弱。

想来也是,一个打四个,打的四个里有一个还持刀,完胜,怎麽想都不可能弱。

而现在,严傲松不敢想像,拥有这种实力的林立,手里再持一根三十厘米巨龙去抽人,将会发挥何等恐怖的威能。

光想一想就丶就……这他妈涉黄了吧。

满脑子都是马赛克啊。

因此。

「以后大晚上的,别一个人走老友路这些地方,更不要露出你的财富,这样很危险的。

而且啊,你家在瑞云那边,是怎麽大晚上到这边来的?走吧,我先送你回去。」

严傲松很担心林立在自己的启发下又提出什麽逆天想法,为了他好也是为其他抢劫犯好,劝说过后,示意可以先送他回去了。

「好的叔,不过不用送我回家,你送我回老友路那边吧。」林立点点头又摇摇头。

「啊?你回那里干嘛?」严傲松有些不解。

当然是今晚的时间还很多,要继续钓鱼。

「当然是因为我是骑车来的,我自行车还在那边呢,总不能不管留在那边。」林立也有合理的理由。

「哦哦,行,那我先送你回那边。」严傲松恍然。

在严傲松的协助下,林立又回到了溪灵哥谭。

「车大吗,车不大的话放后备箱,拿上车后再送你回家。」在林立下车之前,严傲松客气的询问道。

「挺大的,不能折迭的,但还是谢谢叔的好意。」林立说的是实话。

「行,那赶紧回家,别在这逗留了,不安全。」

「好的严叔。」

「那我走了。」

「严叔拜拜~」

严傲松点点头,开车离开,从后视镜看到林立一直在目送着自己远去,还在挥手。

抛开假牛子那个想法不谈,这孩子还是挺有礼貌挺乖巧的。

不过嘛。

如果这个案件后续没出什麽意外的话,这孩子生活的辖区跟自己几乎毫无关系,应该是再也没有见面的机会了。

但人生,总是这样。

匆匆相遇,匆匆相别,大家互为对方人生的过客。

林立小友,保重。

……

保重你妈。

人生这东西,你永远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先来。

十一月二日晚上十一点二十三分。

——严傲松和林立分别的第三十七分钟。

不论是抽象意义还是具象意义,严傲松的明天都还没有来。

但是。

老友路。

离而复返的严傲松,嘴角抽搐,咬牙切齿——

「·林·立·,·真·巧·啊·,我们·他·妈·的,又见面了啊。」

—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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