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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207 章 番外三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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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芃儿很小很小的时候,怀安觉得她长得好丑!在羊水里泡发了似的,皱巴巴的活像个小老头儿。

后来芃儿足月了,圆润白嫩的像长安街上细面皮的灌汤包子,看着就让人欢喜。

怀安又有点担心,爹娘有了这么可爱的妹妹,一定会偏心的吧?后来他发现自己多虑了,爹娘并没有偏心,对于他们兄妹之间的事极少插手。

他也有点喜欢妹妹了,开始关心她什么时候翻身,什么时候走路,什么时候开口说话……

后来全家出服,要跟着爹娘回京城,娘听了他的话,决定扩大京城的宅子,举家搬迁。

起先打算暂时将芃姐儿留在老家的,因为这个年代交通不便,幼小的孩子又容易夭折,怕经不住车马劳顿,后来在怀安的劝说下,还是决定带着芃姐儿同去。

在通州码头附近的一家烤鸭店里,怀安喂了妹妹第一口沾过水的烤鸭,看着妹妹心满意足的笑,眉眼都弯成了月牙,怀安第一次有了做哥哥的成就感,从那以后,芃姐儿再也没自己动手卷过烤鸭,剥过虾……他走到哪都喜欢扛着她。

万幸沈家出身军户,又来自民风相对开化的江南,那道一门并不太限女孩子们,芃姐儿既没有缠足,也没有锁在闺阁,自由自在的长大了。

她要考雀儿山书院,爹娘居然同意了,后来师从传教士安戈斯,开始学习拉丁文,研究数学和天文学,听说最近准备着手将一些拉丁文书籍翻译成中文。

怀安真是百思不得其解,他从小投喂到大的妹妹,他聪明可爱灵气十足的妹妹,怎么可以结婚呢?怎么能跟那男的结婚呢?

……

值得一提的是,那男的也曾是雀儿山书院的学生,不过不是被怀安他们抓来的那批,而是后来主动报名进入书院学习的,他也师从安戈斯,也在学习拉丁文、数学和天文学,平时与芃姐儿以师兄妹相称。

读书这种事情,向来是一通百通。那男的参加北直隶乡试,取中第五名经魁,会试又赶上老爹做主考,据说写了一篇安内攘外的策论,深得老爹的赞许,亲自点了他的试卷为前十名。皇帝见他青年俊彦,一表人才,在小传胪时又点了他为探花。

哦,那男的叫陆云庭。

老爹对这个门生十分看重,关怀备至,谆谆教导,一步步教他如何为官处事。

这在怀安看来,无异于“引狼入室()”,不论是家里还是书院,芃姐儿随时都能见到陆云庭,久而久之便互生了好感。

某日,陆云庭在前院书房中等沈聿,怀安陪着说了会儿话,其实两人没什么共同话题,尬聊而已。眼见要冷场,陆云庭从几案上捡起一本《童话新编》。

“恩师的书房里也有童书啊。?()_[()]?『来[]$看最新章节$完整章节』()”他说。

“是我侄女儿丢在这儿的。”怀安一愣:“陆兄看都没看,如何知道这是童书?”

“因为……”陆云庭道:“这本书是我写的。”

“噗——”怀安被一口热茶烫了舌头,

() 错愕道:“怎么可能呢?你当年才……”

“十岁。”陆云庭道。

怀安:……

十岁就能写书了,还给自己取了个笔名叫“空山野老”?

陆云庭有些惭愧的笑笑:“少时家贫,靠这本书赚了一笔润笔之资补贴家用。”

怀安唏嘘着,点了点头。他还记得当年这本书刚一上市,就广受蒙童们的欢迎,只是半白话的表述引起了一些争议,后来老爹亲自题序,岳父亲自题跋,那些反对的声音才渐渐消停下来。

这本书也为他的童书馆带来了不少效益,后来他再也没等到这个“空山野老”来投稿。

得知陆云庭就是空山野老,芃姐儿对他的好感直线飙升,因为《童话新编》是她幼年时最喜欢的一本书,到了百看不厌的地步。

“不要有童年滤镜啊!”怀安提醒她。

芃姐儿道:“好哥哥,你就这么见不得我有意中人啊?”

她这样直白的话,直戳戳的击中怀安脆弱的心脏,什么情况,这就意中人了?!

于是,陆云庭在刚对他有些许好感的怀安嘴里,又变成了那男的。

那男的很会讨长辈喜欢,老爹就不用说了,娘亲还亲自下厨给他炖过鱼汤呢,这家伙居然一口一口的全部喝完,没有露出丝毫痛苦之色,这一点上,怀安倒敬他是条汉子。

后来才知道,他是真不觉得难喝。

陆云庭幼年时,陆父官至南直隶总督参议,受到总督曹钰的牵连,被褫夺官位,发配充军,陆母散尽家财上下打点,这才给陆父弄了个营外居住,免受了许多苦楚。

可是这样一来,陆云庭母子就更苦了,家中另有一个姐姐一个妹妹,全靠母亲硬撑门户,洗衣织布,才维持下去。这才有了陆云庭小小年纪写书投稿,赚取稿费补贴家用的事。

直到曹总督平反,陆父官复原职,且在一年之内连升两级,做到了某省布政使,他才得以继续专心举业,读书之余还去钻研数学、天文学。

陆云庭这辈子,享受过锦衣玉食的生活,也经历过饥寒交迫的困苦,头脑聪颖胸怀大志,沈聿很欣赏他,对他寄予了厚望。

因此他向沈聿提出想要求娶芃姐儿时,沈聿没有当面答应,但还是打算问问芃姐儿的意思。

怀安心里那个不爽啊,问芃姐儿的意思,和直接答应有什么区别。

芃姐儿果然连装都不装一下,一口答应下来。

怀安眼见这事儿要板上钉钉了,便将陆云庭约出来喝酒,还特意安排何文何武守在包厢门外,他要跟这男的好好聊一聊,但凡有一点不诚心的地方,摔杯为号,把他打成猪头。

“我从未见过向她这样快活的人,像个小太阳。”陆云庭道:“跟她在一起时,不自觉的就会快活起来。”

“无论是官宦之家,还是市井巷陌,我从未见过像她这样的女子,她的眼睛是有光的,做自己喜欢的事时,总是很有劲头,我希望她永远快活下去。”

怀安反问:“你知道她喜欢什么吗?”

陆云庭不假思索道:“她喜欢吃烤鸭、烧烤、涮羊肉,春天喜欢去京郊骑马放风筝,夏天喜欢去玉溪泉赏花,秋天必要去香山捡枫叶,冬天喜欢去什刹海溜冰,她喜欢钻研算学和天文,只要她高兴,我都愿意陪她去做。”

“嘶~~咦~~~”怀安起了一阵鸡皮疙瘩,他终于体会到当年他的小舅哥谢韬酸倒牙的滋味了。

“你知道她是很活泼的性子,就不要企图将她囿于内宅、相夫教子。”怀安把丑话说在了前头。

“当然不是!”陆云庭道:“我想娶她,是想每天跟她在一起,译书籍、做研究,日后去书院任教,传授实用之学。我参加科举,本来也是为了推广实学。让怀芃相夫教子……实在太荒唐了。”

……

怀安到底没把陆云庭打成猪头,只提了一个要求:婚礼过后立刻带着芃姐儿回京城,以后在京城定居,抬脚就能回娘家的那种。

陆云庭自然没有一话,他是翰林官,本就不需要外放,回去就写信给家中父母,准备求亲、下聘、购房等各项事宜。

怀安回家见到叽叽喳喳的芃姐儿,心中五味杂陈,百感交集。

芃姐儿的婚礼定在次年开春,在哥哥嫂嫂的一再添置下,她的嫁妆单子拉开,能绕她好几圈儿,被娘亲盘点清算,整理成一个厚厚的小册子。沈家内外门窗贴着大红喜字,挂着趋吉辟邪的红线蝙蝠。

挂满大红灯笼的迎亲的聘船停靠在通州码头,船上抬下一顶花轿,迎亲的队伍在此等候,陆云庭披红挂彩,骑一匹枣红色的骏马,领着大队亲友往沈家而去。

芃姐儿起了个大早,梳头绞面,描眉化妆,棉线拧成两股细绳在她脸上绞来绞去。

“疼疼疼!”芃姐儿叫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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