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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70章 老李发现财路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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牙婆带来几个新罗婢,李邦彦看了连连摇头。

粗手粗脚的,使唤做佣人还行,纳妾生儿子却不够。

牙婆说道:“这新罗婢有三等。上等能歌善舞,中等容貌秀丽,下等任劳任怨。上等新罗婢,一到港就被青楼买走。中等新罗婢也有富人争抢,杭州只剩下这些了。”

“这些能算中等?”李邦彦颇为不屑。

牙婆又说:“等下一船新罗婢运至,我立即过来给相公报信。”

李邦彦问道:“每船都有?”

牙婆说道:“也不一定,但这两年越来越多。”

高丽先被金国劫掠一通,而且还赔偿了粮食,平壤及以北地区饿殍遍地。

大明军队占了平壤,也让高丽提供军粮,而且每年都需要支付。

高丽的粮食哪里够啊?

他们想方设法用土特产抵粮,甚至抓来乡下女子,卖给迁徙过去的汉人光棍。

有个读过书的浙江海商,在高丽进货时得到启发。他知道唐朝时流行新罗婢,于是伙同高丽官员搞人口贸易,再让杭州读书人进行宣传炒作。

“新罗婢”一下子就火了!

高丽的朝中重臣得知消息,非但没有阻拦,反而也加入进来,而且提供的新罗婢质量更高。

就连下等的新罗婢,也有富人愿意买。

因为任打任骂、任劳任怨,给她们吃顿干饭都感恩戴德。

这还不是装出来的,而是发自真心实意。

想想高丽百姓过的啥日子吧,在中国只能用来披麻戴孝的布料,放在高丽却属于市场流通“货币”。

下等新罗婢全是高丽底层女子,她们被卖到杭州来做佣人,吃穿都比在老家时更好,当然愿意勤勤恳恳干活。

李邦彦现在杯弓蛇影,干啥都小心翼翼,不由问道:“朝廷不准蓄私奴家里养新罗婢犯法吗?”

北宋末年,基本已废除奴隶制,就连犯官的女眷都不再纳为官奴。

《大明律》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,明文规定不得养私奴,对仆人雇佣合同也严格规范。虽然执行时有很大问题,但法律漏洞被堵死,一旦查到就属于违法行为。

牙婆笑着说:“相公且安心,我也是公牙,在官府都登记注册的。既是公牙,自当守法。那些新罗婢会先在官府落籍,买卖时再签五年雇佣契书,期限到了重新签契书续期即可。”

“那还行。”李邦彦点头。

这个真没有相关法律规定,古代怎么可能限制跨国移民?

而且大明开国不久,落户政策非常宽容,以此来鼓励隐匿户落籍。

新罗婢作为海商随从入港,交一笔入港税就行。然后再由海商前往官府,给新罗婢办理大明户口,并补上大明的雇佣合同。交易的时候,合同也一并转让。

全程合法!

牙婆又问:“相公那天说到昆仑奴,可是想买一个?”

李邦彦诧异道:“杭州能买到昆仑奴?”

牙婆解释说:“杭州没有现货,但可以联络海商,让他们从广州随货品带来。”

广州黑奴,数量特别多!

朱彧在宋徽宗宣和年间,写了一本《萍州可谈》,里面就有广州黑奴的记载:“广中富人,多畜鬼奴,绝有力,可负数百斤。言语嗜慾不通,性淳不逃徙,亦谓之野人。色如墨,唇红齿白,髪鬈而黄……久蓄能晓人言,而自不能言……”

广州那些黑奴,除了少数大食商贾带来的非洲黑人,绝大部分都是来自中南半岛和南洋诸岛的矮黑人。

矮黑人又叫尼格利陀人,他们跟非洲黑人相貌近似。但从dna角度来分析,却属于亚洲人的分支,只不过为了适应气候环境,才变成那副鬼样子。

唐代的昆仑奴,也以矮黑人居多。

他们最突出的优点是——擅长游泳!

唐代传奇《甘泽谣》,就写了一个恶趣味太守。每当坐船来到新的水域,就把宝剑扔进水中,然后让昆仑奴去捞,以此展示自己的黑奴特别牛逼。最后,这个昆仑奴被鳄鱼撕了……

宋徽宗年间的《萍州可谈》,也记录了黑奴的主要用途:充当水手。

遇到大风暴时,让黑奴去收帆张帆。

遇到船舱漏水,让黑奴去修补漏洞。

“可有菩萨蛮?”李邦彦突然问。

牙婆笑道:“我年轻时做过歌女,也会唱小曲的,《菩萨蛮》我会唱二三十首。”

李邦彦说:“菩萨蛮是人。”

牙婆疑惑道:“菩萨蛮不是词牌吗?”

李邦彦发现自己找到了商机,昆仑奴一直都存在,如今又有了新罗婢,唯独还缺个菩萨蛮。

菩萨蛮的来源众说纷纭,一说是来自中亚的白人,一说是西南地区的夷人,一说是东南亚的番女。

白人之说,几乎可以无视,因为那玩意儿叫胡姬。

西南夷也不太可能因为从典籍记载来分析,唐朝时候的西南小政权,没有那么发达的纺织技术,也缺少那种信仰和穿戴风俗。

菩萨蛮应该来自泰国、缅甸一带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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