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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是,男性统治的社会从来不能限制男性的私德,经过不断的发展,最终造成了明清时期“饿死事小,失节事大”、贞节牌坊成堆的现象。
虽然那样的时代距离尚且宽容的宋朝还尚有一段时间,但是另一样贻害无穷、惹人唾骂的风俗就在此时、此刻、兴起于此——
缠足。】
第16章
话说缠足
【缠足,是最黑暗的制度,是对女性最残酷的剥削。】
武则天等众人都有些诧异,光幕之前所言虽然有些自己的倾向,但终究是比较中立的。现在光幕对这所谓的“缠足”这般痛骂、如此深恨,究竟是为什么?
“缠足”到底是个什么吃人的风俗?
【缠足肇始于宋朝。
在宋朝,缠足还不是很普遍,主要是流行在上流社会或者富贵人家。宋代以后,缠足渐渐推广。到了元朝、明朝前期,妇女崇尚缠足,但并非所有妇女都缠。到了明朝后期及清朝,缠足之风极其盛行,开始普及于一般阶层妇女,就算朝廷也难以禁止。
为什么缠足会兴起呢?
前面说到,宋朝因为开放的社会风气和发达的商品经济,女性地位较高。但是,那些理学家和道学家怎能看着女子在外抛头露面,做着“男人的活”?
所以他们开始思考限制女性出门“抛头露面”的方法。
他们找到的方法就是——缠足。
缠足把女子双脚自幼儿时就用布紧紧缠裹起来, 使得足骨变形, 无法正常发育成型, 最终变得又小又尖, 走路时只能以足跟着地勉强行走的做法。裹出来的脚, 小的只有二寸多, 大的也不过五寸。
有言道:“龀齿未易,已受极刑。骨节折落,皮肉溃脱,创伤充斥,脓血狼藉。呻.吟弗顾,悲啼弗恤,哀求弗应,嗥号弗闻。数月之内,杖而不起;一年之内,舁而后行”。
趁着小女孩的脚未长成,骨头较软,五六岁就开始缠足。把女孩子的脚趾深深地折进去,就算脚上的骨头突出来、折进去,皮肉溃烂,血肉模糊;就算女孩子不能走路;就算女孩子哭泣号叫也不能停止呀!只有裹了小脚才能嫁个好人家呢!
什么世道!
缠足后的女子家门都走不出去,在家中行走尚得扶墙倚人,又怎么能再期待这些女子作出什么惊世的成就,更别说是像妇好将军那样的纵马驰骋英姿飒爽!
女子缠足后的脚被当时的士大夫们交口称赞,作诗词应和,甚至还有人将把玩小脚的玩法一一道来,撰写成册,成为一时风尚……
文化和风俗向来就是由上层传播到下层,由中心传播到边缘。
当皇族和士大夫们一声声地赞叹着扭曲“纤巧”的小脚,享受着这种对“柔弱娇小”的审美……
当有一双完美的小脚成为女子议亲的重要谈资,“美人”从说长的漂亮到裹得小脚漂亮……
当社会对女性的评价只剩下家庭,只剩下从男性视角投来的凝视……
女人——都不用男权社会催促——就开始了自己对自己身体的摧残。
那一层层的裹脚布、一声声的喝彩无不是把女性物化,像是一个可以更换的摆件——
喜欢了就放在桌上,不喜欢就另换一个!】
“荒唐!”
武则天终于拂袖而起。
“自汉文帝下诏废除后,肉刑虽有反复,但终不大兴。唐初时虽曾短暂施行刖刑,但太宗不忍,改为流役。我大周便已不兴肉刑!这缠足……这缠足……女子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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